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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办事指南

发稿:吴健审核:吴守法发布日期:2016-11-07

大学生办事指南(总务处)

一、宿舍管理方面

1、宿舍住宿安排及调整程序

(1)每年新生宿舍住宿安排,由总务处宿舍管理科统一按一定比例分配至各二级学院(包含网上选的宿舍),10月下旬统计确定新生宿舍住宿信息。

(2)总务处宿管科原则上只负责学校整体宿舍的安排调整(如合并宿舍、宿舍楼之间调配、转专业安排、临时安置等),这些应以总务处宿管科通知为准。

(3)学生宿舍之间个别调整由各二级学院办理,这里要分三种情况:第一、在本二级学院宿舍内调整(同年级之间调整),由各二级学院审批后(辅导员签字盖二级学院章),经在宿管科备案后即可;第二、在本二级学院宿舍内调整(不同年级之间调整),由各二级学院审批后(辅导员签字、书记签字盖二级学院章),经总务处宿管科核实同意后才可调整;第三、在不同二级学院宿舍之间调整,由涉及到的所有二级学院审批后(各二级学院辅导员签字、书记签字盖二级学院章),经总务处宿管科核实同意后才可调整。

 

2、退学退宿办理流程

(1)学生办理退学退宿,首先需到宿管科(南校区到物业管理公司宿管部)办理相关退宿手续,并在离校清单上签字确认。

(2)学生持已签字确认的清单,到总务处加盖总务处公章。

 

3、宿舍用电事项

我校智能控电系统升级为自助购电系统项目已于4月8日正式完成并运行(见总务处网主页)。

(1)该系统的运行,使得学生可以通过自助终端(校园内任一台自助终端均可)进行自主加电充值,实现24小时自助购电查询,方便学生加电充值和查询,从而安全、方便、快捷的满足学生对学生宿舍购、用电的需求。

(2)该系统运行后,加电中心将不再受理日常缴费充值,只受理违规使用电器和一些特殊情况的处理。

(3)学生加电充值的流程(已在宿舍内和网上公布)按如下程序进行:宿舍断电;首先,在自助终端输入楼号、房号进行查询(注意检查不要输错);其次,如欠费则划拨一定数额钱款购电即可恢复通电;再次,查询后如不欠电费则属违规使用电器所致,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到加电中心处理;第四,如前述两种都不是,则向电工报修。报修电话:5777119。

(4)学校规定,学生宿舍每个房间内的额定功率为800W,每人每月照明用电免费电量为5度/人,每月初自动加到各宿舍,超出部分和使用空调需收费,收费标准为0.57元/度。(系统设置为0度自动断电)

(5)学校在宿舍一楼连廊内安装有免费使用吹风机的设施(吹风机需自备),宿舍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及其它违规电器,对违规使用电器造成的断电,将按照学校关于“学生公寓用电管理规定”(学生管理手册)进行处理。

 

4、新生生活用品事项

我校新生报到时,由财务处代收新生生活用品费,实际未领取生活用品的学生,一般于11月初由各二级学院开始统计汇总,报总务处统一审核后,履行报销程序,统一退款。个别漏统计的由各二级学院自行履行报销程序办理,总务处只负责审核。

 

5、假期留校住宿申请流程

鉴于我校每年寒暑假均有一定数量的学生需留校住宿,为进一步做好留校学生住宿的申请、安排和管理工作,现就有关流程问题做统一规定和建议:

(1)流程:

学生个人申请或有关二级学院、部相关安排证明(实习、见习、竞赛及其它等活动)

二级学院、部审批(二级学院、部领导签字、盖章并提供汇总留校学生相关信息姓名、性别、专业班级联系方式等,二级学院、部负责留校学生管理的教师姓名、联系方式,负责学生住宿期间的日常管理)

教务处审批(与教学活动相关,如实习、见习、竞赛等)

学生处审批(日常行为管理)

保卫处审批(日常安全管理)

分管校领导审批

总务处安排执行(负责安排住宿场所、环境卫生、保障供水供电及设施维修等)

(2)实行统一审批表(由各二级学院申报)

附表一:(参考表样式)寒暑假留校学生住宿审批表

附表二:(参考表样式)寒暑假留校学生住宿汇总表

6、宿舍空调遥控器的领用和退还流程

(1)学生需使用宿舍内空调,以宿舍为单位到宿管科交80元押金领取空调遥控器。

(2)使用校园卡缴费购电后,即可使用空调。

(3)毕业时由学校统一安排时间,学生凭押金收据、空调遥控器(无损坏)退押金80元。

 

三、校医院报销等事项(见宣传册)

直接咨询校医院

 

四、各项维修

1、宿舍方面

直接在宿舍管理员或宿舍门卫处填报维修单报修即可。

2、教室等公共场所

直接在公共楼宇管理员处报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