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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设备设施使用情况的通知

发稿:吴健审核:吴健发布日期:2015-09-23

关于填报设备设施使用情况的通知

L型楼宇内各二级学院、院办、保卫处、物业公司:

L型系部实训楼(1#、2#、3#、4#楼及地下车库)项目是芜湖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市重点局)代建项目。该项目截至目前已竣工完成,并已办理了消防验收及中央空调、电梯设备等验收手续,但市重点局尚未与学院办理相关资产及竣工资料移交手续。

根据学院南校区扩建项目计划及系部实训室建设安排,经学院基建办与市重点局多次协调,4#楼于2015年1月底正式启用,1#、2#、3#实训楼及地下车库于2015年5月份正式启用。但以上楼宇正式启用以来,电梯及中央空调等设备均处于新设备磨合阶段,在运行过程中多次出现各类故障,影响了各二级学院及行政部门的正常办公及教学秩序。在接到各二级学院及行政部门的各类故障报修后,学院后勤基建部门均第一时间通知市重点局及各设备中标单位,要求中标单位立即安排维修人员赶赴现场进行了维修。

为摸清各楼宇内设备的运行情况,更好的向市重点局反馈存在的问题,并督促市重点局及各设备中标单位进行及时维修整改,现向L型楼宇内各二级学、院办、保卫处及物业公司征集相关情况(4#行政办公楼内各部门由院办负责通知及收集),学院基建部门将会整理后正式函告市重点局。请各二级学院将截至目前楼宇内存在或发现的各类问题或故障,按照附件表格要求进行填报,填报后请将电子版发至王健的CRP邮箱,纸质版请送交至总务处基建办公室(房号:325)鲁蓉蓉处。填报截止日期:2015年9月29日。

特此通知

附表:L型楼宇设备设施使用情况登记表.xls


总务处

一五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