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食堂停伙及开业的通知
各食堂:
现将2013—2014学年食堂停伙及开业事项通知如下:
一、停伙时间:南北校区食堂统一于2014年1月16日晚餐后停伙,其中南校区第一食堂2014年1月13日停伙(安装蒸气发生器)。南校区第三食堂教职工餐厅和北校区一楼教职工餐厅暂定于2014年1月22日中餐后停伙(具体时间待学院通知)。
二、开业时间:各食堂必须于2014年2月14日正常开业。
三、几点要求:
1、要严格落实好餐饮保障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停伙和延期开业,如发现违反规定的餐饮单位,学院将严肃进行处理。
2、停伙后要认真组织进行一次卫生大清扫和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水、电、气,各库房及门窗,杜绝安全隐患。
3、要严格落实“零库存”,严防出现过期、变质等原材料。
4、要对特色窗口供货结算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防止出现拖欠现象,影响学院的安全稳定。
5、要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制度,食堂主要负责人要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遇有学院紧急任务必须积极配合。各食堂必须安排1—2人值班,人员名单于2014年1月16日晚16时前,以书面形式上报总务处。
总 务 处
2014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