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芜湖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免收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工作的通知》(财资[2022]134号)文件精神,对承租我市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免收2022年3个月(2月-4月)房屋租金;根据《关于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稳定七大行业发展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芜商流[2022]96号)文件精神,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续免收房屋租金至上半年底,支持对象为我市登记注册从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道路客运、旅游、密闭场所文化等七大行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学校审核,符合上述条件的承租人减免情况公示如下:

减免方式:退还租金
公示时限:5个工作日。
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校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553-5777121,联系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文津西路201号。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总务处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