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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养护管理规程及评分、奖惩办法

发稿:吴健审核:鲁蓉蓉发布日期:2013-04-12

一、绿化养护管理规程:

(一)草坪

1、浇水

保持地表 10cm 深度土壤含水量在13%以上,忌中午酷热时浇水。

2、施肥每年6次,第一次和最后一次肥料应选氮、磷、钾复合肥。一般在3—9月,每月施一次。每次每公顷施用折合标准氮肥 300kg 的化肥,一般用于修剪或打孔后进行,施后浇透水。新建草坪应加大磷、钾肥用量,施氮、磷、钾肥的比例大致为1:1:1

3.1   修剪高度不应超过 8cm ,夏季和入冬前的最后一次修剪应提高留茬高度4— 5cm ,以增强草坪抗性。

3.2 修剪次数,生长旺季10天左右修剪一次,每次减去量不超过总长度的三分之一。

3.3 修剪下的草叶,短的可以留在草坪内,长的应及时清除。

3.4 修剪时间应选在早晨或傍晚,避免剪湿草。

4、清除杂草及枯草层

4.1 草坪杂草应随长随除,每平米草坪可见杂草不得超过大草2株,小草5株。

4.2 疏松土壤,土壤板结时应打孔松土输氧。枯草层厚度在 1.5cm 以上时,易产生病虫害,水不易渗入土壤,因此大于 1.5cm 以上时应及时清除。

5、         病虫害防治

5.1 病害:易发病期无论发病与否都应进行防治,一般需打药二、三次左右。发病后应立即防治,将病害控制在初发期,将危害降至最低。

5.2 虫害:根据不同害虫发生规律,视情况适时防治,不能出现因虫害造成较大面积秃坪或死坪。

6、         补栽

   草坪养护中枯死面积大于0.5平方米时,应及时补植。

7、         草坪养护标准

   草坪在养护过程中无大面积秃裸斑块,无因病虫造成大面积死苗,颜色无大面积枯黄,景观效果良好。

(二)树木

1、浇水

   每年应视当年气候情况适时浇水,并根据不同树木达到其生长所需水份。

2、施肥

   每年至少应于春、秋各施肥一次。

3、修剪、整形

   每年至少应根据不同的树种的生长特性和周围环境进行一次整形修剪,修剪锯口应平齐不裂,尽可能减少大锯口,较大截口应涂伤口涂膜剂,修剪后达到整齐一致。树穴平整,无杂草、杂物。

4、病虫害的防治

4.1 病害:根据不同树种易感染的病害,在发病前,进行药物防治三次以上;发病后,应于发病初期,立即防治,防止蔓延。

4.2  虫害:根据不同害虫习性进行适期防治。

4.3  做好检疫性病虫害的观测与防治。

5、补植

5.1   如不发生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树木保存率应达到98%以上

5.2   树木达不到保存率应于春、秋季节补植。

6、树木养护标准

   树木生长态势良好,死亡植株不影响绿化景观效果,单株树木无大范围枯枝,保持树木外观形态基本良好,无明显病虫害。

( )花、灌木

1、浇水、施肥

   根据不同品种进行养护管理,不得因缺水、肥造成枝叶萎蔫、枯黄。

2、病虫害防治

2.1  病害应进行不少于三次的预防性防治,发病后,应于发病初期以及防治,并要求正确诊断,合理用药。

2.2  发生虫害,应于适合时期用药,但尽可能避免使用搞毒和刺激性其伟大的农药。

3、修剪整形

3.1  应根据不同植物生育特性进行修剪整形。

3.2  常绿、观叶灌木根据生长速度快慢修剪,一般2—6/年。

3.3  观花灌木应根据花芽分化类型进行修剪,次数视不同品种而定。

3.4  应随时剪除病、虫枝和干枯枝,生长旺盛的应注意疏枝。

3.5  老化枝应有计划更新。

4、补植

4.1  如不发生人为破坏和自然灾害,灌木保存率应达到95%以上。

4.2  达不到保存率应于春季补植。

二、绿化养护评分及奖惩办法

  提高绿化绿地的养护水平,更好的考核绿地养护效果,同时引入竞争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1、对绿化养护的乔木、灌木、色块、草坪进行量化评分。

  2、将区内绿化绿地分成段,逐段打分。

  3、满分为100分,其中乔木占20%,灌木20%,色块20%,草坪占30%

  4、评分标准依据《绿化养护规程》,重点考核苗木,草坪长势、修剪、外观、病虫害等多项内容。

  5、绿化养护考核每月定期或不定期考核二次,由校考评小组成员考核并打分。在每段考核中,当考核到某养护单地段时,该养护地段考评人员不对本段考核打分。在综合评分时,为防止非公正性问题发生,采取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方法,然后用平均的方法,视为每次每段的最终结果。

  6、因为植物生长状况与植物品种的适应性,所处的位置的小气候有关,应在评分时适当考虑上述因素,加以区分。

  7、每月对绿地养护情况进行不定期的一次或二次考核,将考核结果记入档案。每年总评一次,对分数高的单位工程款优先支付;对分数低的单位进行处罚,以第一名的分数为标准,每低一分,扣养护工程款500元。

  8、对于考核分数连续两个月低于60分的单位取消养护资格,终止养护合同。

 

                                                                                                                 校园管理科

一三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