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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学院校内招投标项目评标细则

发稿:吴健审核:鲁蓉蓉发布日期:2013-07-03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办公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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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关于学院校内招投标项目评标细则有关事宜会议纪要  

   

2013     3     27   ,学院在北校区科技楼十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讨论研究学院校内招投标项目评标细则有关事宜,学院领导、院财务处和总务处有关同志参加会议,现纪要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校内招投标活动,完备招投标程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招投标管理办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我院校内招投标项目评标细则。  

一、建立专家库。专家库不少150人,人数根据招标项目特征按比例(中层干部为30%、中高级职称为60%、青年教师为10%)确定。对在评审过程中不认真负责或没有履行相关要求的评审人员,学院将取消其评审专家资格。对出现重大问题的评审人员将追究其相关责任。  

二、评委确定办法。每次开标评标前,由学院相关部门(人员由监察处、工会、招标办及相关职能部门组成)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若干名评委,每位工作人员随机抽取1名评委编号,由监察处和招标办负责评委对号,并及时通知能参加项目评审的评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监察处负责全程监督。根据校内招投标项目情况,一般要求抽取的专家评委人数为79名。  

三、评委工作职责  

1、负责审查该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  

2、负责审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3、负责审查投标单位资格。  

4、评标依据的文件材料顺序:(1)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3)评分细则;(4)对招标文件的答疑等。  

5、评标实行有记名独立打分,做到公平公正。  

6、评审时从评委中自主推荐一位评审主任,负责统计汇总,排出项目评审排名顺序,评审主任审核各评委在评审过程中评分有无重大偏差,如有重大偏差有权要求该评委对此结果给予合理解释。  

7、评审结束后,所有评委要在评审意见书上签字确认。  

四、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  

1、监察处负责对评标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并提醒参会人员做好保密工作。项目评审结束后,监察处及时在现场会同招标办人员将评审结果进行装袋密封,并在密封条上签字或盖章。  

2、工会参与对评标过程的全程监督。  

3、招标办负责项目发标,招标文件的编制和投标文件的收取、保管工作。(注:评分细则在招标文件中要有明确规定,不同项目应有不同的评分细则,对大项目的评分细则须报学院行政办公会研究决定)  

4、招标项目所涉及的部门对该项目需进行答疑的,由部门负责人解答。  

五、学院对项目评审人员每人每次支付适当的劳务报酬。  

六、中标单位的确定  

根据专家评委评出的该项目评审排名顺序,报学院行政办公会研究决定(如有需要可以对预中标单位进行实地考察),由招标办发出中标通知书。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参会人员:院领导陈旭东、徐建平、袁龙喜、王宁生、高武、殷立明,财务处钟瑞、朱煜,总务处方强萌、吴守法、尤凯、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