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学生宿舍是学生日常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整洁、安全、文明、和谐的住宿环境,对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成材起着重要作用。为加强学生宿舍管理,规范住宿行为,维护住宿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宿舍只作集体住宿使用,其他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占用。
二、学生入住时应到所在系部领取《住宿安排单》,到宿管科登记并领取《入住须知》、住宿证和钥匙,再到所在楼层报到、入住。
三、学生住宿由总务处宿管科统筹安排,未经宿管科同意,不得擅自调换,迁移。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寝室或床位的,须向所在系申请,报宿管科同意。
四、住宿学生应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服从管理,文明就寝,注意个人、寝室及公共场所卫生,自觉维护学生宿舍正常秩序。不高声喧哗,不进行球类运动,不举办歌舞会,不私拉乱接电源,不使用违章电器,不焚烧杂物,不点蜡烛,不烧煮食物,不酗酒,不乱扔乱画,不养宠物,不从事经营活动,不在楼层过道内停放自行车。对影响宿舍管理秩序和生活秩序的,视情节给以批评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五、对在学生宿舍内打架、斗殴、偷窃、赌博以及制作、复制、出售淫秽物品的行为等,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以处理。
六、爱护宿舍内家具及其它公共设施,损坏者应按价赔偿;恶意破坏者,除按价赔偿外,由宿管科报学生所在系或学生处,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七、学生宿舍实行严格管理,异性以及外来人员一般不得入内。因特殊情况需进出者应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或相关部门证明在值班室登记,方可进入。
八、学生宿舍一律不得留宿外人。擅自留宿者,一经发现,将该寝室报送所在系,并将外来人员交保卫部门。
九、住宿学生应养成睡前关门和最后离开寝室时锁门的良好习惯。贵重物品应自行妥善保管,大额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放假时不要将贵重物品和现金留在寝室内。退学和休学时应将本人物品搬离寝室。
十、学生离校时,由宿管科对学生个人使用的家具和公共设施进行清点,如有损坏按价赔偿。否则不得办理离校手续。对办理离校手续后,恶意破坏者,学校将发函至学生派遣单位及学生本人,责令学生返校,等待处理。
十一、学生在宿舍内上网,应通过学校允许的网络运营商建立的校园网访问。不得使用未经学校许可的其它网络途径访问互联网,不得私自乱拉网线和搭建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