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机构设置 > 宿舍管理 > 正文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公寓外来维修人员管理规定

发稿:吴健审核:鲁蓉蓉发布日期:2013-11-27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公寓管理,规范外来维修人员进出学生公寓管理,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1、本办法所指外来维修人员包括: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运营商维修人员,学生公寓电热水器维修人员,学生公寓洗衣机维修人员,基建维修人员以及其他进入学生公寓维修人员。

2、学生报修需在门岗处登记,登记内容为学生房间号、学生姓名、联系方式、报修项目、维修单位等详细信息。

3、外来维修人员进入学生公寓,必须履行登记手续,需经总务处宿舍科和物业公司批准同意,在学生公寓门岗处登记,登记内容为姓名、维修单位名称、维修项目、维修房间号及报修学生联系方式。

4、门岗需同时对学生报修登记和维修人员登记进行核对,双方内容一致后,方可由宿舍管理员陪同进入学生公寓。

5、维修施工中,宿舍管理员必须全程在场。维修完毕后,宿舍管理员应把维修情况分别向物业公司和总务处宿管科汇报备案。

6、对长期维修单位应与物业公司签订《学生公寓维修安全协议》,协议中应明确要求维修单位向物业公司交纳一定数量安全风险保证金。

7、对长期维修单位的固定维修人员,由维修单位出具该人员的详细个人信息,加盖单位公章。并在物业公司办理学生公寓出入证。对临时进入学生公寓维修人员,应在物业公司领取临时学生公寓出入证。办证具体事项由物业公司及总务处宿管科负责实施。

8、外来维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9、学生公寓外来人员管理由总务处宿管科和物业公司共同完成。

10、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芜湖职业技术学院

                             总   

                               2013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