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职业技术学院
总务处处长办公会议记录
会议时间:2017年2月21日下午
会议地点:南校区三食堂326会议室
参加人员:吴守法、范大伟、臧 凯、张建华、尤 凯、吴 健
会议主持:吴守法
会议记录:吴 健
会议内容:1、通报2016年年度考核情况;
2、通报北校区“2.18”火情及处理情况;
3、讨论《芜湖职业技术学院食堂引进特色风味窗口规范管理实施意见》;
4、学习传达省教育厅有关文件;
5、研究物业托管范围外用工标准;
6、部署技能大赛后勤保障工作。
一、通报2016年年度考核情况
吴守法(总务处处长):这次考核与往年有所不同,第一次将在编、人事代理和临聘人员集中在一起考核,所有人都要评定出考核等级。为抓好本年度考核,总务处成立了考核领导小组,并根据学校考核方案制订了总务处考核方案,主要就是群众考评分占60%,领导考评分占40%,学校给我们的优秀指标为2个。经过打分综合评定结果如下:总务处共计36人参加考核,其中群众36人,处级领导5人。实际参加考核人员为36人。
1、拟推荐上报优秀人员4人:王 冬(临聘)、刘 平(临聘)、王金虎、张 军。其中王冬、刘平两位同志由学校统筹考虑确定考核等级
2、拟推荐上报合格人员32人:
李 宏、王 健、许 明、吴 健、朱青华、王 辉、张 春
潘 虹、周淑锦、李信国、周海涛、黄传柱、洪 丽、尹必亮
刘其玉、徐 彪、鲁蓉蓉、王 永、陈 雯、孙 莉、龚 明
潘映红、朱明华、左文秀、敖勇慧、李 超、胡曙红、李瑞亮
甄玲群、徐 静、姚民钰、王东洋。
二、通报北校区“2.18”火情及处理情况
吴守法(总务处处长):2月18日晚11时许,北校区综合楼一楼(第一食堂)北侧一特色窗口发生火情,学生发现后立即报告安保公司值班人员,安保公司人员立即赶到现场,一方面组织学生进行疏散,一方面进行现场火情处置。经过近20分钟的处置,火情得到了有效控制并成功扑灭。经查此次火情无人员伤亡,一台冰箱、一台压力泵和墙内电线严重烧毁,窗口木质隔断板材部分烧毁。
火情发生后,鸠江区消防大队派人员到现场进行了技术勘查,指出火情发生是因为墙内线路老化,且插座安装在木质板上,因线路老化发热造成断路引发火情。针对现场情况,指出北校区食堂存在以下安全隐患:
1、食堂特色窗口隔断墙材质不符合消防安全规范要求;
2、食堂电气线路老化,有电线乱拉乱接现象,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处理意见如下:
1、责令该特色窗口停止营业进行整改;
2、对该经营户处罚2000元,并赔偿烧毁压力泵等设备;
3、该经营户整改所用材料必须为阻燃材质,并经总务处基建同意后方可采用,待整改结束验收通过后才能恢复经营。
三、讨论《芜湖职业技术学院食堂引进特色风味窗口规范管理实施意见》
第一条 本实施意见中的特色风味窗口,是指学校食堂经营户引进的为本校学生提供“特色风味”的餐饮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
第二条 进入学校食堂的特色风味窗口餐饮企业应当熟悉了解高校食堂运行的规律和要求,有良好的经营理念和职业道德,能充分认识高校餐饮所具有的明显公益性特点。
第三条 特色风味窗口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从事餐饮行业经营活动的相关证照和从业人员健康证。
第四条 特色风味窗口必须向食堂托管经营户缴纳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 特色风味窗口应具有从事社会餐饮经营经历达五年以上,且社会信誉良好,或有从事高校餐饮经营经历达两年以上,并取得良好业绩。
第六条 特色风味窗口负责人应具有市级以上(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培训合格资质。
第七条 特色风味窗口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条件遵守食堂总托管经营商的财务管理、用工管理、安全防范、卫生保障、价格监督、质量检查和文明服务等各种工作规范,以及食品原材料采购、储存,食品加工、销售,餐饮器具消毒、食品留样等各项卫生安全制度。
第八条 特色风味窗口应向食堂总托管经营户提出加盟申请。
第九条 食堂总托管经营户负责审核特色风味窗口提交的相关资质证照、经营内容、经营方案、健康证明、身份证明、社会信誉证明(所在当派出所提供)、高校经营业绩(高校后勤部门证明)等材料。材料汇总审核后报学校总务处备案。
第十条 具备准入条件的特色风味企业,由食堂总托管经营户组织填报《芜湖职业技术学校食堂托管经营户引进特色风味窗口准入备案表》(见附件一),并报总务处备案。
第十一条 各食堂应与准入的特色风味窗口签订《学生食堂特色风味窗口经营合同书》(见附件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二条 食堂总托管经营户法定代表人为所经营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特色风味窗口负责人应服从各食堂总托管经营户管理并对其负责,且是本窗口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人。
第十三条 食堂总托管经营户为各食堂特色风味窗口日常监管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总务处负责。
第十四条 特色风味窗口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日常监管和检查。
第十五条 特色风味窗口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及学校的各项关于食堂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并履行《学生食堂特色风味窗口经营合同书》约定,
第十六条 特色风味窗口应规范操作和使用设备,并做好厨房烟囱、排油烟管道的清洗工作,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并对本窗口消防安全责任负责。
第十七条 在食堂就餐大厅增设的特色风味窗口,如需改造则设计方案,需由总务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其中所用材质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 特色窗口改造施工结束后,应由保卫处、总务处联合对食品卫生安全和消防安全设施设备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九条 食堂总托管经营户需与引进的特色窗口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书,并报总务处备案。
第二十条 特色风味窗口日常管理纳入学校对食堂总托管经营户年度考核,作为食堂总托管经营户续签合同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一条 食堂托管经营户必须严格执行本实施意见,凡违反本实施意见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由食堂托管经营户承担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本实施意见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总务处负责解释。
四、学习传达省教育厅和全国学校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并部署后勤消防安全有关工作
吴守法(总务处处长):传达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及教育部、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略)。下面我着重结合北校区“2.18”火情和学校后勤消防安全形势,就下步后勤消防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1、完善合同,明确责任,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消防安全承诺书要求层层签订,保卫处代表学校和总务处签,总务处和各经营户签,各经营户和引进的特色窗口或商户签,一层一层的压实责任。
2、总务处按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立即着手制定食堂引进特色窗口的监督管理办法,规范特色窗口的经营。
3、总务处立即组织对学校所有食堂经营户引进的特色窗口进行一次大检查,规范特色窗口的布局,检查施工分隔材料是否符合建筑规范、是否符合消防要求,重点检查电气、燃气线路、大功率电器设备使用,要求经营户规范布线、不乱拉乱接、不使用劣质接线板等。
4、对特色窗口的功能进行调整,避免使用明火作业,也可采取在后场集中加工的办法。
5、保卫处指导、督促食堂各经营户对员工进行消防培训,设立兼职的消防岗位,增强消防知识和消防应急能力。
6、总务处在编制学校2017年维修计划时,应把北校区基础设施改造升级,放在优先位置考虑。
7、北校区学生公寓的隐患也不能忽视,再进行一次排查,重点是电器开关、疏散通道。特别是7号、8号学生公寓要重点检查,该2幢公寓的改造务必在2017年维修项目中优先完成。考虑到北校区学生公寓现状及安全隐患,总务处要与招就处沟通,建议北校区招生计划减少100人,并提交学校行政会议研究。
五、研究确定物业托管范围外用工标准
吴守法(总务处处长):根据物业托管合同约定每年有5万元的应急费用,作为物业托管范围外费用支出。目前,芜湖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340元/月,税收和保险共760元/月,两项合计为2100元/月,即70元/天,此标准作为物业托管范围外费用用工支出标准。同时起草一个关于物业托管范围外用工内容。
六、部署技能大赛后勤保障问题
吴守法(总务处处长):3月9日至14日,学校将承办6项技能大赛比赛项目,涉及到后勤保障方面事项我讲一下:一是要全力确保技能大赛期间用电保障,王健同志负责向市供电局提交用电保障申请函,务必在大赛期间不能断电;二是大赛期间的卫生保洁工作再加强,物业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临时加派人手,比赛期间人员务必保持在岗;三是餐饮要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确保在比赛期间让师生吃得好吃得饱。